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和巨大是多少倍以上

湖州法律咨询 2025-04-15
1.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挪用公款罪对应标准的二倍执行。
2.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超三月未还,五万以上为“数额较大”,五百万以上为“数额巨大”。
3.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三万以上为“数额较大”,三百万以上为“数额巨大”。
4.所以,挪用资金罪对应情形数额标准是挪用公款罪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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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挪用资金罪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是挪用公款罪对应标准的二倍。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挪用资金罪数额标准与挪用公款罪有对应关系。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时,数额5万元以上认定“数额较大”,500万元以上认定“数额巨大”;进行非法活动时,数额3万元以上认定“数额较大”,300万元以上认定“数额巨大”。而挪用资金罪在这些对应情形下,数额标准为挪用公款罪标准的二倍。这意味着挪用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或超三个月未还,10万元以上算“数额较大”,1000万元以上算“数额巨大”;进行非法活动,6万元以上算“数额较大”,600万元以上算“数额巨大”。了解这些标准能帮助大家清晰认识挪用资金罪的界限。如果大家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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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的数额标准参照挪用公款罪,按其相应标准的二倍执行。对于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达十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达一千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巨大”。若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六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六百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巨大”。

为避免此类犯罪发生,企业应加强资金管理,建立严格的资金审批和监管制度。员工需增强法律意识,了解挪用资金的法律后果。司法机关要加大对挪用资金犯罪的打击力度,起到震慑作用。同时,要加强法制宣传,提升社会对该类犯罪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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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挪用资金罪数额标准与挪用公款罪存在关联,按照挪用公款罪相关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2)在挪用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情形下,数额在十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巨大”。
(3)若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六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六百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巨大”。

提醒:
涉及挪用资金行为时,要明确不同情形的数额标准,切勿触碰法律红线,如有疑问可咨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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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挪用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巨大”。
(二)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在六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巨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第六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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