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准备去拿房物业强制要求必须先缴纳

湖州法律咨询 2025-04-09
根据法律规定,交房的条件要符合三书一证一表,三书是指住宅的质量保证书,住宅的使用说明书以及建筑工程icon的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也就是说,符合上述条件,房子就达到基本交付标准,当然商品房要想出售,可能还有其他附加条件,安置回迁房相对而言更加简单,但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安置房,交房都和是否缴纳物业费无关。
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第二款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未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该安置房还未交付,先期产生的物业费得由建设单位承担,交付给业主以后,业主需要承担相应的缴纳物业费义务。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三门律师 云和律师 嵊州刑事律师 温州鹿城法律咨询 杭州市余杭区刑事辩护律师 宣城市律师 龙港市资深刑事律师 桐乡市刑事律师 绍兴市律师 青田县律师 舟山市律师网 金华离婚律师 宁波江北房产律师 安吉房产律师 诸暨房产律师 建德刑事律师 嵊州律师哪个好 台州椒江律师 平阳律师事务所 长兴法律咨询 嘉善法律咨询 杭州滨江刑事律师 开化刑事律师 临海刑事律师 青田刑事律师 海宁法律咨询 景宁刑事律师 桐庐律师事务所 舟山律师事务所 温州交通事故律师